钟应如泉水般汩汩的旋律,应当在弹奏一条波光粼粼的河流。
多梅尼克不由自主想象,这条河里,应该还漂着一艘破旧狭窄的渔船。
也许船夫穿着寒酸,皮肤被太阳晒成褐色,脸上凝固着多年洗不净的污渍一般,笑出满脸皱纹。他抬手将chaoshi黏腻的船桨,狠狠砸进水里,一声一声破开水面飘浮的落叶,荡出一圈一圈的波纹。
他本来觉得这样的画面陌生,又随着泠泠琴音,感到了久违的熟悉。
弦动挠挑,短促的声音打破了宁静,也打破了多梅尼克的悠闲恣意。
那段短促的旋律,仿佛是谁在说话的声音,勾起了他强烈的探究欲望。
多梅尼克竖起耳朵去听,像在喊他的名字,又像在絮絮叨叨低语。
忽然,他意识到,那不是琴在和他对话。
而是他忘不掉的童年记忆,不断地翻腾于脑海,和琴声逐渐重叠。
他神情错愕的盯着钟应的指尖勾过琴弦,永远记得那样的一幕:
静谧的河流、破旧的渔船,还有丑陋佝偻的渔夫。
对方踩在shi滑鱼腥味的网子上,粗着嗓子隔岸讥诮他——
“多米,你又去看神父弹风琴啦?”
第7章
渔夫呼唤他的声音清晰,多梅尼克甚至记得对方的名字。
他总是叫对方“该死的老约翰”或者“讨厌的费希曼”。
当多梅尼克愤怒的这么骂出声,那个脾气古怪的渔夫,总会哈哈笑出一口豁牙,令他感到十分羞恼。
音乐家多数出身不错。
因为只有富裕的家庭,才能供养出优秀的钢琴演奏者。
然而,多梅尼克不一样,他贫穷、窘迫,人生中接触的第一架琴,仅仅是乡下破败的教堂里,神父弹奏的脚踏风琴。
他有天赋。
但这世上有天赋的人太多,别人都有名师教导,弹奏着音律齐全的漂亮钢琴,掌握了完美的技巧和知识。
可他只有慈祥的神父,听完他敲击琴键的即兴演奏之后,鼓励道——
“多米,你是个天才,你应该去佛罗lun萨!”
多梅尼克一直有离开维阿特,去向佛罗lun萨的梦想。
他一边耕种,一边厌恶自己的人生。直到十二岁,他终于如愿以偿的摆脱了家庭,去了他梦想的地方。
只可惜,梦想的开始更是梦的结束。
佛罗lun萨这样的音乐之都,天才太多了。
多到街边的餐厅、酒吧、教会,都不需要他这样连肖邦都没听过的乡下小子,更不愿意他肮脏粗糙的手指,去触碰高贵的钢琴。
多梅尼克已经记不清那是什么时候。
他饿着肚子走到街上,觉得自己见不到明天的太阳,他甚至想投河自尽,结束可笑的一生。
在极其绝望的时候,他发现了一架无人问津的旧钢琴。
陈旧破败的立式钢琴,油漆脱落、断了琴键,它被抛弃的样子,就像当时的多梅尼克。
他们都是佛罗lun萨不需要的音乐垃圾。
多梅尼克站在钢琴前犹豫许久,终于按响了残存的琴键。
他的手指僵硬,饥饿使他思绪混乱,脑子里只有旋律。
瑟瑟夜风之中,他全部的饥饿、愤怒、悲伤,都砸进了琴键之中,破旧钢琴根本无法演奏出他万分之一的痛苦,偶尔只能发出喑哑的咯吱声,强调它被扔掉的原因。
无人欣赏的即兴演奏结束,只剩下多梅尼克的哭声。
他随时都会昏死过去,又觉得音乐承载了他一生的梦想,不愿就此放弃。
也不知道多久,有人拍了拍他的肩膀,递给他干净的手绢。
多梅尼克视线模糊,见到了一位优雅高贵的老绅士,连对方递过来的手绢都绣着姓氏花纹。
那是哈里森.贝卢。
四十年前,他还能杵着手杖,走在佛罗lun萨的街巷,发现了痛苦挣扎的多梅尼克。
他慈祥而善良的问道:“朋友,你想弹奏真正的钢琴吗?”
从那之后,多梅尼克得到了最好的教导,拥有了真正的钢琴,更凭借音乐天赋,征服了意大利挑剔的听众,成为了首屈一指的音乐剧院的老板。
多梅尼克过上了梦想之中的生活,他有了房子、存款、豪车,没有人会因为他不懂肖邦而质疑他的水平。
他只要弹奏钢琴,就会叫人忘记他所有不堪的过去。
连他自己都快忘记了。
忘记了维阿特乡穷困潦倒的童年,忘记了他是出生于破落木房子里的多米。
等到钟应停下了双手,古琴颤音渐渐淡入空气。
多梅尼克擦着泪水,泣不成声的喊道:“该死的,你到底弹的什么东西!”
“沈聆先生重新谱写的《悲歌》。”
钟应看向狼狈的钢琴家,用中文的韵律习惯,徐徐念诵着千年以前的乐府诗。
悲歌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