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礼。”林煜慢条斯理地吃着饭,顺口问道:“你中午吃饭了吗?”
“我就是吃了饭才过来的,谁知道你没吃。”任池洵趴在办公桌上嘟囔道,“想想就有气,昨天晚上本来想吃你做的饭,谁知道徐泠洋突然来了,真扫兴。”
闻言,林煜脑中瞬间闪过一幕幕昨天在厨房里发生的事,浓郁的肉味和咸腥味依稀还能闻到,林煜身子一僵,看了看面前的煲仔饭,顿时觉得不香了。
林煜无奈地将手中的煲仔饭推到一边。
“怎么了?你不是最喜欢这家店儿的腊味煲仔饭吗?”任池洵见他吃了两口就食不下咽的样子,有些不明就里。
“没胃口。”
三天之后就是订婚典礼了,林煜忙完手头上的事就和任池洵一起飞到英国,他虽然只是客人,却也要提前赶到英国,提前入住jc安排好的酒店。
下飞机后,林煜做的第一件事就是从大衣口袋里摸出那张请柬,找到上面迎接贵宾下榻的酒店,拨了个电话过去。
他跟电话那头说了几句,便拉着任池洵走出机场,在机场外面等酒店派专车来接,他虽然在英国读了三年书,但也没外出游玩过,不认路。
来参加徐泠洋的订婚典礼的人都不是小角色,从客人的飞机落地,再到参加典礼,都有专人负责,所以林煜压根不用多费心思。
订婚仪式在查茨沃斯庄园,位于谢菲尔德市,距离伦敦也就两三个小时的路程,现在距离仪式开始还有两天,jc早就专门派人在伦敦机场等候客人抵达了。
两三个小时的路程之后,林煜和任池洵到达谢菲尔德的一处高级酒店,整个酒店都被包下来了,但林煜还是自己掏钱给任池洵开了一间房。
“煜哥,我就不能跟你一块儿睡吗?”任池洵把行李往自己房间一丢,就跑到林煜的房间里撒泼。
林煜坐在落地窗前的椅子上,夕阳的余晖勾勒出温和的侧脸,他看着手机,眼皮都不抬地说:“你又不是个小孩子了。”
“啊,你不是一天到晚拿我当小孩子看嘛。”任池洵在床上打滚撒泼。
“去哪儿玩你要想好,我准备参加完订婚典礼就回国,没多少时间陪你。”
“你就这么急啊。”任池洵有些无语,但想一想,可能徐泠洋订婚让林煜心里不痛快吧,提前走,眼不见心不烦,他掏出手机随便看了一下附近的景点,然后感慨道:“哎,这里也不是伦敦,可以去玩的地方也就那么几个。”
“那明天就去伦敦吧,反正路程也就两三个小时。”
“好啊好啊!”任池洵顿时激动起来。
“那你赶紧回你自己的房间里去。”林煜催促道。
任池洵不情不愿地离开了。
第二天一早,浓雾覆盖整个城市,又是一个雾蒙蒙的清晨,林煜都习惯了,在英国待了三年,每天闻到的都是梅雨季节的潮湿气味,阳光覆盖大地的日子非常短暂。
任池洵还没睡醒就被他拉了起来,看见外面的大雾,他竟然产生了一种半梦半醒的状态。
酒店不仅派了专车送林煜和任池洵去伦敦,甚至还配了个导游,这个导游是中国人,面目清秀,个子挺高,见人就笑,他对林煜打了个招呼:“你好,你可以叫我小晏。”
林煜也客气地跟他打了个招呼,便放心地拖着任池洵上车了。
任池洵昨天晚上也不知道干嘛去了,一上车就枕在林煜肩膀上睡着了。
晏生透过后视镜看了一眼,不禁心下诧异,俩人是情侣吗,看着好亲密啊,他清了清嗓子,侧过身子问林煜:“林总,您有什么想去的地方吗?如果有特定的地点,我们可以先去那里。”
“我没有,随便去一个地方就可以了。”林煜对游玩这种事不上心。
“等会儿到伦敦之后,天可能会晴,我们可以去广场逛逛,听说您之前在英国读过书,是哪所学校啊?”晏生好奇地问。
“伦敦大学,但读书期间一直在学校里,没怎么出来玩过。”林煜淡道。
晏生一听,瞪大了眼睛,“您和徐董的未婚妻还是校友呢。”
林煜的手不由自主地握紧成拳。
察觉到林煜手臂肌肉的僵硬,任池洵睁开眼睛,他搂紧林煜的胳膊,十分护短地对晏生说:“那都是十年前的事了,要论校友,遍地都是。”
晏生连忙有眼色的把嘴闭上。
他们到伦敦之后,车停在特拉法加广场,如晏生所料,清晨的浓雾被阳光驱散了,特拉法加广场的白鸽在阳光下自由飞翔。
他们三个在广场里喂鸽子。
任池洵手上站了好几个鸽子,聚在一块吃他手里的饲料,鸟喙啄在手心的感觉痒痒的,见它们吃得那么欢乐,他也有点儿饿了,早上起床到现在都没吃饭。
晏生拿出相机,正准备给林煜拍张照片,谁知,任池洵竟然一把将林煜拉走了,那护食的样子让晏生有些无语,这孩子的提防心太强了。
路边有一家卖龙虾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