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先走了。”
宋锦觉得自己有些失控了,为了保持自己良好的风度深深地舒出一口气。
血肉都融为一体。
他坐在酒吧的包厢里待到了晚上九点,他脸色越来越难看。他气得想骂人,至于他为什么能从晚饭时间一直等到现在,还能这么好脾气地听这帮傻逼撩骚,就是为了能够理智点面对那个敢给他戴绿帽子的蠢货!
楼里传出一声枪响,邻居以为孩子突然喜欢上了枪战片,她出来一探究竟才发现那声音是从外面传来的。几天之后,这间公寓发出臭气,有人上门催着缴费,打开门后连滚带爬地跑了出来。
我掐住了他的脖子,吻上了他的唇,再次捅进了他的身体里。他的身材一直很好,他很英俊,很有力量,每次都让着我,如果不是我在他的食物里下药,我打不过他。
我每天从自己身上切一片肉喂给周聪,他说难吃。
他出轨了,出轨了!
可是阳光再次落在你身上,冷风抑制不住你的离开,我真的很想你活着,一直都想你能好好活着。如果是我倒在血泊里,我能永远记住你,我不想用手术刀伤害你,那么疼,那么痛。哈,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
段扬当初不就是看上了他这张脸吗,现在是怎么了,腻味了?谁他妈给他的胆子敢腻味的。一时之间,宋锦的眉头越皱越深,包厢里的人似乎都感受到这位金贵的大少爷心情欠佳了,渐渐都安静下来。
我是个阴险的爬虫,阳光下长着的人只能是我的寄生品。
宋锦觉得在面对自己看不上的爱人出轨这件事上面他是个很冷静的人。
我实在忍不住了,穴肉含着我的阳具,渐渐包进了最里面。我顶弄着前列腺开始猛烈冲刺,他最终还是露出了一点反应,他的神经仍有余温。
这样他都不道歉。
宋锦陷入了自己的思绪中丝毫没有意识到周围的凝重,一支香烟也快抽完了,随即将它捻。
没有人发现,我们都是被遗忘的人,怎么会有人发现。
我辞了医院的工作,空调开到最低温度,一日三餐,好好吃饭。我从小就是个疯子、是个变态来着,我是美好社会照耀不到的人,如果我接受更精英的教育,说不定我就能隐藏自己,藏一辈子。
[周目游戏开始。]
靠,为什么。
那几天我小心呵护着他,他不再说话,不再对我笑,不再发脾气,不再说离开。他的眼睛和心脏在我床头,永远爱我。
我的手术刀割开了他的皮肤,黏膜保护不了他的内脏,我捧出了他的心将它好好存放,他最后一点神经都控制不住他的心跳,这个美好的东西在渐渐低落,我的心也随着它沉下。
我舔上了周聪的大腿肉,连啃带咬,最后出了血,周聪在接连的高潮里说不出来话了。
宋锦夹着香烟,散在周围,将他的五官模糊了,只隐隐约约能让人看出他心情不好。
他的里面还是那么紧,就是大腿不会紧绷着了。他这两条腿,是能一下子把我踹进墙里的,可我轻松就能分开它们。他头上的血窟窿看着实在别扭,我舔干净新流出来的血,在周聪的注视下一路舔到了他的下体。
哈,真是服了,我他妈对自己的定位还挺准确的。我这么垃圾,周聪会背叛我找别人的,放了他他就永远不会回来了,这是有先例的。
我最终没忍心破坏胸腹以下的部位,我替他缝合了伤口,小心洗干净了他身上的血,选了一首他最喜欢的摇滚乐,我想和他做爱。
段扬出轨了。
他红着眼眶,死死盯着胆敢在外面勾引男人的婊子,不停地啃着纤长的手指甲。
段扬养小白脸了!
他的那个朋友想带走他,周聪反复说那个人只是他的朋友,可我为什么要信,我一榔头敲死了那个人,把他塞进了冰箱。
宋
他还有个聚会,那群没既没脑子又没品的家伙总是喜欢耽误他的时间。不过他今天心情不好,去喝点酒放松放松也是好的,省得回家发疯。
他决定把段扬给捆了,把他锁在床上,再把他的奸夫抓出来,当着他的面把奸夫的腿卸了,看他以后还敢不敢给自己戴绿帽子。
在你腐烂之前,如果我没感染朊病毒,那就一枪解决了自己,我别无办法,我唯一爱你的方式就是吃了你。
我越想越气,我扒光了周聪的衣服,亲吻他身上的每一寸皮肤,他的眼睛不好使,它嚼着没有什么味道,还让我的周聪丧失一条命,竟然看不清我是个垃圾,我把它们挖了出来泡在了福尔马林里。他在里面看着我亵渎他的遗体,日夜不停,永远不会离开我。真是,我感觉灵魂都在颤栗。
所以他此刻坐在沙发上盯着茶几上放着的几张亲密照也很淡然,丝毫没有意识到他手边的红酒瓶已经被他摔得稀碎了,红色的酒液已经流了一地。
被我压得更狠,我知道他的每一个敏感点,外部的,内部的,可能是我天生对人体有一种天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