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和好友相处的缘故。
说起来,詹琦是头一回和罗桀分隔这么久,按照以往,半个月没见面就要打破纪录了。他们打小一起长大,从幼儿园到小学,从小学到中学,再从中学到大学,都在同一所学校,他们上学一块儿上,假期也待在一起,高中开始连旅游都要结伴去。詹琦知道罗桀能猜出来自己不是非去韩国不可——他的好友那么聪明——但他不觉得自己过分,他搞出来的烂摊子必须收拾,那天晚上有不该做的事、不该说的话,两个人都心照不宣。而且他自己也受到惩罚了的,他每天给罗桀发那么多照片,得到的只有寥寥数语。
都怪罗桀那么冷淡,才害詹琦有刹那的疑惑,竟然怀疑起自己拿的那瓶药空得那么快是另有玄机,但他很快就打消了那些还没成型的可怕推断。他和罗桀当中,如果有一个人要做坏事的话,就算是他也肯定不会是罗桀。
詹琦没说,他好想念他的好哥们罗桀,比他预料中还要想,在车里远远地看到等在楼下的罗桀时他都想打开车门跑过来了。旅游的时候他有好几次想跟罗桀视频通话,还好他可没忘记此行的目的,每次都忍住改为聊有关莎莎的事情。跟之前不同,罗桀没再否定喜欢莎莎,而且罗桀的其他反应也让詹琦确信那晚听起来言之凿凿的话不是罗桀真正的想法。罗桀要是真的,呃,喜欢他,他怎么会察觉不出来,连自己发的消息都爱理不理,这是对待心上人的态度嘛?詹琦又庆幸又无奈,在心里长吁短叹罗桀在感情上真是一窍不通,要是没自己帮帮他,说不定四十岁还得继续保持单身。
幸好他去了这趟旅游,罗桀应该想通了很多,不然也不会爽快答应詹琦提出的四人约会。姑且称它为四人约会吧,虽然詹琦还没见过该跟自己“配对”的女生,莎莎的姑姑——要是跟想象中差太远,他就放弃与她发展的计划好了,能帮罗桀拿下莎莎也不亏。
和以往四人约会之前一样,詹琦拾掇好自己后打算去替罗桀整理仪容仪表,他一出房门,就看到穿着黑色高领毛衣和棕黄色呢子大衣等在客厅里的罗桀,头发往上梳得整整齐齐,正低着头整理桌面的药箱,英俊得跟刚才司机放进来的那一堆乱七八糟的箱子格格不入。
金发青年留意到了他的目光,抬起头来用眼神询问自己怎么了,詹琦扯出一个灿烂的笑容,“我都被你帅到了,今晚你肯定会迷死莎莎的。”
罗桀“嗯”了声,淡淡打量了下詹琦,继续手上的动作,“而你看起来像个傻瓜。”
“小混蛋,我都夸你了,你就不能夸我一句?”
“哦,”罗桀再次抬眼看向穿了件兜帽衫的詹琦,半晌说道,“很可爱,像头小猪。”
詹琦佯怒地跑过去,桌面上的白色小瓶子正好映入眼帘,因为是自己随手放的,所以离罗桀有点儿远,还没被收拾到。他想了想,抓起瓶子在罗桀面前晃动,“罗桀,这个是什么药啊,为什么要放在橱柜里?”
罗桀瞄了一眼,答道:“治笨蛋的药,你可以从垃圾桶捡起来尝尝看。”
“哇,一大瓶治白痴的药你都吃完了,副作用肯定很厉害,难怪之前还说胡话。”
小药箱咔咔两声锁好,罗桀径直往门口的方向走去,詹琦跟在后面问他怎么不回话,他停了停脚步:“不是你说的约会要准时?”
詹琦眉开眼笑,“是你迫不及待想见人家了吧?你回学校都那么多天了,她又住得不远,怎么就是不知道去约出去喝杯东西呢,琦哥哥不在就害羞成这样。”
“我们前天见过面。”
“啊?”大步踏出房门的詹琦吃惊地转过身来,“是吗?我靠,有你的嘛,竟然偷偷跑去约会了。”
“不算约会,我们聊了未来的规划,明年打算在佩仪工作的公司实习。”
“佩仪?这是谁呀,你不是跟莎莎出去吗?”
“佩仪是莎莎的姑姑,我以为你知道。”
“你们已经认识了啊?”詹琦挠挠脸颊,跟在罗桀身后进电梯,“怎么样,她漂不漂亮?”
罗桀眼睛望着前方,“嗯。”
“不过她已经工作了吗,工作多久了啊,会不会不喜欢还在读大学的男生?她还没有男朋友吧?”
“不清楚。”
“也对,你的目标是莎莎不是她,等下我自己问就好了!”詹琦信心满满,“这样还能增进感情。”
算盘是打得响,可是等四人见上面,一个小时相处下来,詹琦发现自己一个字都问不出来,别说想象中的与对方谈笑风生了,甚至连话都说不上几句。
佩仪的确漂亮,詹琦第一眼看见她的时候忍不住呆了几秒,她和莎莎穿着同款的长大衣,一个红色一个卡其色,气质不尽相同,但都跟詹琦交往过的女孩儿截然相反。这样的女生看上去就聪明不好惹,詹琦试图约她们去酒吧跳舞,结果两个人都淡淡微笑着摇头拒绝了,最终他们去了附近的一个画展,逛完后在展厅外面的咖啡馆坐了下来。
点完好几份点心的詹琦如释重负,天知道刚刚对于他来说简直无聊透顶,那些画是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