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其实是一个庄重的仪式,它提醒男人肩上担负的责任感,保家卫国不是虚幻的口号,而是切切实实为了让所爱的人们生活得快乐幸福。就如黎承睿此刻的心情一样,他想,原来我做,破案抓坏人,为此拼命工作,这些是有意义,那个意义不大,它落实到个人的具体生活上,那就是为了让某个人活得更安全,为了让他为我感到由衷的骄傲。
37、第章
黎承睿到林翊楼下时抬头看了一下少年所在的楼层,他住在十层,要把头仰高才看得见,林翊的房间所在侧面正好对着路,望上去,半透明的窗帘内经常透着橘黄色的灯。在黎承睿最初为林翊着魔的日子里,他就是这样,每天晚上开车来这里,仰着头盯着他的窗户,只因为呆在离对方稍微近的距离就倍感温暖,只因为在光线的投影中瞥见对方的身影就激动不已。那个时候他最大的奢望不过是,也许能无意中恰逢少年下楼买宵夜,他能躲在车里远远地望见他一眼。
只是看一眼就有种奇异的满足感,宛若ke药的人吸入一口海o音那样飘飘欲仙,少年就如他心底的瘾,无法抗拒,不能自拔。
黎承睿那个时候从来不敢想有朝一日能像今天这样跟林翊真的建立了某种亲密关系,尽管这种关系离他所真正盼望的还很远,可林翊亲口说出跟他在一起有从前想也想不到的快乐,这句话令黎承睿突然觉得一切都值了。
做了这么多傻事,像个跟踪狂和偷窥狂一样,做了这么多他难以启齿去承认的往事,黎承睿直到这一刻才觉得可以稍微宽宥自己。
这一切是值得的。
他掏出手机,按了林翊的电话,深吸了一口气才说:“我到了,你下来。”
林翊在电话那端时候有些迟疑,黎承睿加重了语气:“快点下来,我只能呆一会。”
林翊没再坚持,乖乖地答应了。
过了不久,黎承睿就看到林翊从大楼出来的身影,这是秋季的夜晚,有些凉意,但带着这个季节独有的闲适和慵懒,林翊穿着天蓝色牛仔布长袖衬衫,里面是白色t恤,军绿色休闲长裤,腰上系着一根深绿色的软腰带,脚上是一如既往的布鞋。他每次穿着都很普通,可在这么的夜色中缓步走来,整个人看着如以雾气凝结而成的俊美轻盈的Jing灵。黎承睿看得呼吸紧迫,他想林翊无疑是长相俊秀的,可他身上还有一种别人没有的美,那种美恰如其分地传达出人们关于灵秀的想象,关于纤尘不染的具体化。
他的美,天生就直击黎承睿的心脏,令他无处可逃,无法可想。
这么好看的少年,他说他喜欢直击,他说,他跟自己在一起很快活。
黎承睿的眼眶突然就shi润了,他飞快上前,一句话也不说,拉过林翊的手,将他拉到车边,在林翊还没来得及反应时,替他打开后座的车门,然后示意他坐进去。
林翊有些迷糊,他顺从地坐了进去,还好奇地拍拍车座,抬头问:“很宽敞啊,好像可以在这睡一样……”
他一句话没说完,黎承睿已经跨进去,一把抱住他,紧紧将他揉进怀里,贪婪地呼吸少年身上特有的清新气息。
抱了好一会,黎承睿的手有些抖,他摸上林翊的脸,哑声问:“我好想亲你,可以吗?”
林翊红了脸,睁大眼睛看他,眼神茫然而不知所措,黎承睿叹气着问:“就,就亲一下,可以吗?”
林翊没回答,过了会才悄悄说:“那就,亲一下吧。”
黎承睿笑了,郑重其事地将嘴唇贴到他脸上,然后趁着这个小呆子发愣的时候,飞快地啃上他的唇。
没有办法不亲他,黎承睿知道,人已经抱在怀里,如何能抗拒再进一步的欲望?
所有的等待,焦灼的期盼,痛苦的压抑,到了今天总算有了甘甜的回报。哪怕黎承睿明明能预见今后可能出现的诸多困难,哪怕随着少年长大,他可能会改变此时此刻的心意,但那都是属于明天的烦恼,在明天来临之前,至少这一刻,他是心存感激的。
黎承睿甚至觉得,就算以后林翊翻脸不认人都无所谓,就算少年在年岁增长后,忘记他曾许诺过的话都无所谓,只要自己记得就好。
记得在这么漫长的一生中,有个人令他爱到呼吸都颤抖,而他的爱也不是没有回应,少年亲口说,他令他感到前所未有的快乐。
这就好了。
这就是幸福最核心的真相,它可能会很短暂,可它同时也充满能量。人这辈子太平淡,很容易挥霍掉,在无知无觉中浑浑噩噩过个几十年,当幸福来临时,它的持续时效有多久根本不重要,重要的是,这一时刻,他深信自己很幸福。
幸福到想飞起来,如大鹏展翅,如山猿长啸。
幸福到想要落泪。
因为真正的幸福都伴随着忧伤,从来没有纯粹绝对的东西,韶华易逝,人心易改,世事难料,浮沉于世,人必须有一刻抓一刻,大抵也只能如此。
黎承睿一直吻到少年气喘吁吁才放开,他恋恋不舍地摩挲少年柔软的唇,柔软鲜嫩得就如三月枝头新抽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