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应视线了然的看向他身边的助理,不用问都知道对方说了什么话。
他一时觉得贝卢可怜。
周围的人都说好话,没有实话,想来自己说过的句子,也经过了夸张美化,送到贝卢面前,讨老人欢心。
不过没有关系,他马上就能拥有,比语言更直接、更清晰的表达方式,直白的告诉贝卢心中所想。
谁也无法扭曲他的意思。
钟应礼貌微笑,给予了九十七岁老人基本的尊重。
“请你晚上好好听琴,哈里森.贝卢。这是十弦雅韵和沈先生一起送给你的钟声。”
贝卢心跳很快。
他从装点着花束与帷幕的庄园,来到华丽漂亮的音乐剧院,心跳变得越来越快。
此时,他比建成博物馆、建起音乐剧院、得到媒体铺天盖地的夸奖,都要开心。
嘴角一直勾起笑意,欣赏第三玫瑰厅摆满了漂亮的玫瑰,还有意大利人最喜欢的雏菊。
多梅尼克为他献上了一束简单的雏菊,伸手为他整理了领结。
“祝福你,我的老朋友。”
贝卢捏着小小花束,这是他最爱的花,花语“深藏心底的爱”,正如他对沈聆的感情。
多梅尼克说了很多话,还特地提到了后台正在准备演出的钟应。
“他是我见过最有天赋的古琴演奏者,如果你喜欢待会的音乐,我可以提一个建议吗?”
眼睛浑浊的贝卢,耐心的捧着花束看他。
多梅尼克仿佛下定了决心,说道:“你能不能把那张仿制的十弦琴,送给他,让他带回中国?”
“这不可能。”
贝卢心情再好,对待雅韵一如既往。
他伸手抓住认识了四十年的朋友,声音低沉的质问道:“多米,你背叛了我是吗?你被中国人蛊惑了,你也认为我做的一切都是错的?”
“哈里森……”
多梅尼克很少这么叫他,并不否认自己想要帮助了钟应的事实,“那你告诉我,收藏室的十弦琴、墙上的书信,是怎么来到你身边的。”
贝卢松开手,选择沉默,视线抗拒的看他。
不再年轻的钢琴家叹息一声,问道:“你就算喜欢音乐,留着那张琴又有什么用?沈聆已经不在了。”
“他在。”
九十七岁的老人格外坚持,显露出孩童般的固执。
“我马上就能见到他了。”
第三玫瑰厅,首排毫无遮挡的位置,足够贝卢舒适的欣赏雏菊与玫瑰装点的舞台。
这不是什么严肃的音乐会,而是为了庆祝他的生日。
政要、商贾、亲属、朋友,纷纷向他送来祝福,门外的花篮、花束占满了走廊,新闻记者也是追着拍摄这位慈善家的身影。
然而,他只关心《金色钟声》。
能有十弦雅韵参与演奏的协奏曲,是他毕生的期望,无论多少人走到他面前来与他攀谈、闲聊,送上祝福,都无法分去他半分心神。
因为,他只在乎舞台上走出了的管弦乐队、站在正中的指挥,还有他等候已久的《金色钟声》。
指挥帕米拉代表着乐团与意大利音乐剧院,献上对老先生的祝愿。
这场生日音乐会的主角,却睁大眼睛,持续看向帷幕遮挡的后台,催促身边的助理。
“钟应呢?我的琴呢?他们什么时候出来?”
忽然,灯光渐暗,管弦乐队井然有序入座,只剩下独奏乐器位置,空荡荡的琴桌,等待着演奏者的出场。
轰鸣的掌声,随着一位身材高挑的年轻人响起。
他抱着一张与众不同的古琴,没有向伟大的哈里森.贝卢投去一丝视线,徐步走向琴桌。
可是贝卢死死盯着他。
他穿着那时候中国人惯穿的长衫,斜斜盘扣、长长衣摆,淡蓝月白的色泽永不褪色,仿佛一位年仅十八岁的故人,跨越了漫长沉闷的时空,千里迢迢赶来,为挚友庆生。
贝卢喉咙顿时干涩,眼眶变得shi润。
因为他看到的不是脾气执拗的钟应,而是他心心念念的知音——
“沈聆……”
第13章
贝卢见过沈聆,听过沈聆的声音。
只可惜,当时的沈聆并没有对他说过话,更没有看向他。
但他仍记得那声清晰的——
“致远,不能如此无理。”
贝卢忘记了沈聆亲昵叫“致远”的那个人长什么样,却永远忘不掉沈聆的语气和神情。
他嘴角带着纵容般的无奈,陌生的中文发音如潺潺涓流。
身穿长衫的男人,在贝卢心里如皎洁月光,照亮了异国他乡破败泥泞的街巷。
沈聆对待贝卢的父亲,也像是对待至交好友,礼貌温柔。
即使他与父亲寒暄之后,就发生了贝卢这一生庆幸又惋惜的事情,贝卢也无法忘记他一言一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