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他再一次,轻轻抓住小鸟儿的羽毛根处。
年轻鹓雏无父无母孤身一鸟成长至今,对他而言,这样的举动实在太过亲昵。若非细羽覆盖了他的皮肤,李朝霜肯定会发现,这只鸟从头到尾巴尖儿都是红彤彤的。
但年轻鹓雏对此并不排斥,甚至想要更多。
他感到黑发青年俯下身体,整个人贴在他背后,慢慢开口。
那是笃定的口吻,道:“你想娶我。”
黑发青年声音很轻,这句话却如雷霆,炸响在年轻鹓雏耳侧。
万万没想到,自己心思会给人如此直白粗鲁地讲出。不仅想和同族做这样那样的事,还想和同族永远待在一起,组成家庭,不再分离的年轻鹓雏,一时间连人话怎么说都忘了。
而李朝霜并没有给鸟儿震惊的时间,继续笑道:“可以啊。”
年轻鹓雏:“唧唧……嘎?!”
就这么同意了?
年轻鹓雏整只鸟都晕头转向,全凭本能乘风滑行。
李朝霜已将自己埋入年轻鹓雏柔软的羽毛里,他轻轻咳嗽几下,冰凉的唇轻触鹓雏的后背,从那里汲取一点温暖。
然后,他才小声又清晰地要求:
“小鸟儿,送我去不周吧。”
不周,乃大荒最高峰。
大荒人自称离乡人,传闻离乡人并非此世之民,而是从天而降,追随东皇的璀璨光明,来到大荒的开拓者。
落下时,他们首先抵达了不周山顶。
那是难以攀越的高山,也是离乡子孙的源头。
同时,还是大荒一等一的苦寒之所。
李朝霜这样的病秧子,光凭借自己力量,绝不可能抵达的地方。
年轻鹓雏又激动又喜悦,但同时也感到疑惑。
“去不周?”
“是啊。”李朝霜的嘴角一点点上翘,但依然称得上温婉柔和。
他道:“我要去不周山,杀一个人。”
***
“结果没能杀了他。”
一个低沉声音不悦道。
“暴露东大封的情况,引走李朝露,又动暗棋,好叫三岛十洲的大阵露出空隙,结果你主子夸了无数次的‘黑鲨’,连人都没有见到?”
低沉声音连连讥讽:
“早知如此,我还不如等那个病秧子自己死掉。”
南大荒群山刚刚迎来日出,东海的天光却早已亮起许久,只有微风还带有一点清晨的凉意。
大荒陷入群雄割据民不聊生的乱世,已有二十年之久,但在这座距三岛十洲最近的港口,许是巫祝们的庇佑,可见渔民们大声吆喝,推船离港,间或避让回港的商船,好热闹一副和平繁荣的景象。
便是在这和平繁荣的景象里,站着两个格格不入的人。
一三十来岁的男子,皮肤白皙,嘴角一颗小痣,穿着绿绸子的曳撒,下摆的马面褶上绣有Jing致的红白飞鲤,他头发整齐地梳进乌纱帽,鬓边插一朵含苞待放的白牡丹,通身富贵气息。
这打扮,一看就是皇家的侍卫,马面褶边的红白飞鲤,则属于摇摇欲坠却尚未完全覆灭的大泰皇朝。
如此看来,绿曳撒男子是明显的上位者,可他却不是那个低沉嗓子训斥的人。
那个一点也不客气的家伙,站在绿曳撒男子右侧,头戴一顶黑纱垂到脚背的幕篱,看不清身形面貌,也分不清男女。
这两人出现在这里,实在太奇怪了,偏偏港口来往的渔民和商贩,没一个人眼神停留在两人身上。
这让他们得以在这大庭广众下,交谈绝不能泄露的言语。
上三岛十洲行刺,谁会有万无一失的把握?黑鲨刺客们的失利,绿曳撒男子没有一点动容,甚至辩解道:
“大人若是这么想,尽可以等公子朝霜病逝。”
这是句废话,不见面貌的人道:“二十年了,谁知道他到底什么时候死。”
然后他第一次柔和了声音,道:“当然,我可以再躲上一百年,两百年,岁月于我毫无意义。我熬死了几十代大司命,再熬死这一双天眼也不要多久……不过,你主子等得起吗?”
“……”
绿曳撒男子的主子,大泰的天子,当然等不起。
他只能问:“一定要等公子朝霜死后,才能起事?”
“他是李氏的天眼。”
不见面貌的人说,他语气轻柔没有变化,可直直垂落有如长筒的黑纱幕篱,不因港口微风飘动,却因佩戴者情绪的起伏开始张扬,“哪怕他不会祝咒,按理说无法发挥一点天眼的用处……但二十年前,他偏偏毫无缘由出现在那里。”
天眼可窥视过去、现在、将来,可窥得整个大荒运势变幻下细碎的片段。瀛洲李氏传承天眼的血脉,才得以牢牢掌握九歌中的大司命和少司命——掌握生与死的祝咒。而他们这样暗中密谋的人,谁不怕有眼睛遥遥在看?
若非二十年前的李朝霜,他们所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