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他俩这般“难舍难分”,前来救主的助理——魏平默默转身,自觉地回避掉老板的艳色私事,两耳不闻身后事。
他跟在纪仲年身边这么多年,从未见过纪仲年和哪个男的走得这么近,就是女人也很少。
现在凭空冒出只“黑马”,说不定,这位被称作“变态”的林先生真能一物降一物,把纪总给治得死死的。
“......林斯你能不能改一改这死缠烂打的臭毛病?”纪仲年费了吃nai的力气才把林斯从自己身上扒拉下来。
林斯含情脉脉地看他,“不改,改了就追不上老公了。”
“谁当你老公谁倒霉三辈子。”
“你怎么这样骂自己啊?来,让老婆我亲你一口。”
说时迟那时快,林斯朝着纪仲年一个猛扎,用尽全身力气,火热地扑向前去,对着纪仲年的嘴角就是一个盖章。
“咪啾!”
林斯快速地在纪仲年的唇上留下了一个爱的烙印。
这流氓耍得可谓是值了。
被占便宜的纪二少惊愕了,恐同症彻底被激发。自己是被一个变态给亲了吗?!
他顶着个熟透的大红脸,急忙擦掉自己嘴角上的口水,还扬手给了林痴汉的脑门一个十成功力的巴掌。
“滚!”这骂声震慑整个贫民窟。
被扇脑门的林痴汉丝毫不觉疼,他用舌头舔舔自己的嘴唇,乐呵呵地发着sao,心里却不知为何,又开始鼓鼓胀胀地泛着酸。
他像个目送丈夫登上远洋船舶的妻子,注视着纪仲年头也不回地上了那辆车,关门的声音就跟说“滚”的声音一样大。
车后轮扬起漫天灰尘,呛了林斯一鼻子。
“可真够绝情的......”他嘴里嘟哝着,心里倒不是真的埋怨。
上一辈子,林斯也曾站在这个地方。
抬头是漫无边际的漆黑苍穹,低头是逐渐驶远的车子,他站在清冷的家门前,目送那不知会否归来的纪仲年。
*
日子仍是要过的。
纪仲年走后,林斯这狗窝忽然显得空荡荡,他一个人住在这冰冷的屋子里,再次将自己活成了一条咸鱼。
他时常会盯着墙上的日历,碎碎念上面的数字,盼望时间能流得快一点。
一天、两天、三天......一周、两周、三周......一个月、两个月、三个月......
掰着手指头算会快一点吗?还是采一朵清荷掰花瓣会快一点呢?亦或是,钻进被窝里想着纪仲年撸会快一点?
之后的时光里,相思归相思,林斯还是重新振作起来,恢复了他单身青铜汉的生活,每天游手好闲,在贫民窟里晃晃荡荡无所事事。
没钱了就捡几个破烂换饭吃,到池塘边打打水漂当做是消遣。时不时与贫民窟里的混混们扭打成堆,与街上的流浪狗大战一场。实在无聊了,就在榕树头下打打牌,被出千的人坑得一个子儿都不剩。
——纪仲年不在,他好像就没有乐子。
其实对于林斯来说,重活一辈子最不适应的……就是得在这个破烂的贫民窟里生活。
上一辈子,他和纪仲年在一起后,那只傲娇的纪老爷虽然看似对他百般嫌弃,但还是把他宠得跟个掌上明珠似的,林斯住在豪华的纪家大宅里,要什么有什么,只需当个锦衣玉食的少nainai。
这一朝,重回充满垃圾和垃圾人的地方,实在叫他住不惯。
熬啊熬,日子伴着油烟过。天气已入了初秋,挂在树头的叶子半绿半黄,将掉未掉。
这日,王阿婆提着半袋黄瓜上门,顶着一副笑得不寻常的嘴脸,嘻嘻地找林斯讲闲话。
“阿斯,你家那个帅小伙呢?”
“谁?”
“住你家那个,生面孔。”
之前夏令时节,王阿婆有次路过林斯家,无意间发现藏了个脸生的帅哥,高大英俊,肩膀宽得像一张裁衣板,看上去很适合当孙女婿。
这一入秋,她那孙女就成年了,于是王阿婆迫不及待,眼巴巴地上门来问亲。
林斯将黄瓜在身上擦两擦,直接塞进嘴里啃了起来,咔嚓卡擦的特别爽口多水,边嚼边说:“他不是这里的人,是东城的。早走了,你别想了。”
“啊?”王阿婆顿时愁眉苦脸,拍着大腿叹道:“可惜咯,我还想把我孙女介绍给他......”
“省省吧,他有对象了,”林斯活在自己的意yIn中,随手一撩额边的头发,极其不要脸地说,“他那‘老婆’可靓了,模样那叫一个顶呱呱,所以他不会看上你孙女的。”
“......”王阿婆哼哧着,默默拿回了自己那半袋黄瓜,还给袋口扎了个死结。
如果此刻正在董事会上舌战群雄的纪二少知道,自己正因为百里之外某位痴汉的吹牛而多了个同性别的“夫人”,一定会气得派人远赴此地把这位林痴汉给毒哑。
前来做媒的王阿婆走后,自封靓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