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渊主:
爹爹,也许此为女儿最后一次如此唤您。原谅逆女沉迷世外繁华,无法担起下任渊主的重任。春风和煦,此行勿念。愿爹爹身体安康,不必因逆女之事而怒。此外,三十年内,定会有极为优秀之人代女儿归来。
沈念安执笔
代女儿归来。
而非自己回来么?
我瞟了一眼钱小七,把纸往钱小七手里一放,他似乎也意识到了什么,翻来覆去看了好几遍。说话都有些断断续续,“我…我…我…”信纸飘了下去。
一句完整的话还没有吐露出来,便开始趴在我的肩头号啕大哭。也不顾眼泪鼻涕便往我身上擦,小拳头轻轻捶着我的背,委屈巴巴的样子像是被遗弃了一般,“怎么………怎么…会这样……呜呜呜!”
“好啦…不哭。”
终于不用当自己是什么沈念安了,我正暗暗窃喜,哪知钱小七接下来的话便令我登时僵住。
“可我已将你的存在告知与渊主大人!”钱小七委委屈屈地说道。
“………”
第十四章 陌上花开缓缓归
“念安姑娘,今儿来的客人指名儿要点你,快好生收拾收拾。”老鸨笑的一脸慈祥地将我从榻上提溜起来,不知从哪里冒出来两个小丫鬟把我架起来往梳妆台前一坐,莫名让我生出一种敬畏之心来。
我往镜子上一瞅,魂儿差点没吓掉,老鸨放大无数倍的笑容在镜子前闪现,我急忙揉了揉我乱七八糟的头发,“知道了知道了。”刚说完忽然反应过来,我答应了什么?今天有贵客关我什么事?沈念安应该是不用接客的吧。
然后,我忽然悟出了一个道理。在这个地方似乎只有钱小七一直坚定不移地认为我是沈念安,而这个已经消失了三十年的人,除了钱小七,大概没有人会记得,毕竟,在青楼时的沈念安也没有透露自己便是渊主之女。
谁又会费心去记住一个无关紧要的女子呢?那就是说,对于寻常人而言,沈念安不过是一个烟花柳巷之地容色出众的jì 罢了。
而我,在被如萧发现逃跑之后,便被她看中,说不定从一开始她就看中了我的这副皮囊,只是拐弯抹角瞎扯淡,等到时机成熟就将我又拐回来呢!说到这里,我忽然想起来一件事。
前几日几个小丫头片子在墙角嚼舌根,正巧被我听到。我的到来,是因我与花魁长得有几分相似,而花魁不巧猝死,因花魁之名慕名而来之人又多,居主一时找不到合适的人选。
而我的条件又符合的很,便找了我来。怡碧居有个独特的传统,历届花魁都不会再使用自己的本名。
据说三十多年前出了一位唤作沈念安的美人,莫名其妙地消失了,当时的居主不甚惋惜,大笔一挥,便加了这一项规定,便是花魁都称沈念安,直到真正的沈念安回来的那一天。
之后,居主便退位让贤,将自己的位子让给了一个外来人。没错,外来人。不过,这个人是谁,倒是无处知晓了。
这么多年,还没有谁见过居主的庐山真面目,有人说他奇丑无比没法见人,有人说他是俊美无双霸气侧漏。还有人说,居主是位女子,且是一位善于蛊惑人心的女子。
否则,骄傲如前居主,怎会一声不响就挪了窝呢?这样说起来似乎有几分道理。
按照剧情的正常发展,我应当先在怡碧居生活一段日子,然后遇见无数艰难险阻,在这时我的男主横空出世,救我于水深火热之中,英雄救美俘获芳心,这样就可以全剧终了。
或者我的男主先不出现也没有什么太大的问题,我可以自己一个人解决完一切问题,然后这时钱小七来找我认亲,我再发现真的有沈念安这个人,大发善心陪钱小七演演戏也好。
可是,现在是个什么情况。楚凉见死不救,我被如萧掳到怡碧居。还没适应这里的环境,钱小七就闯进了我的生活,给我灌输了一堆沈念安的事情,然后发现其实我不是他要找的人,换句话说,沈姑娘留下的那封信他分明便未曾读得通透。
人家沈小姐从始至终就没有提过一句自己要回来的话语。钱小七灰溜溜的跑了不说,临走前还不忘跟我说,记得到时陪他去见渊主。
我什么时候这般仁善了?我的剧情走向正因为钱小七横chā 一脚,凌乱的不成模样,我该狠狠地踢他一脚,告诉他:“我才是女猪脚啊啊啊!!!”好了,忽略一系列无敌狗血的剧情,我们切入正题。
我一听,倒把自己给整迷糊了。合着这么长时间了,在怡碧居人的眼中,我只是个单纯的小花魁啊!钱小七跟忽悠我差不离了。但是,我似乎听钱小七说过,沈念安是分外擅长弹琴的,莫非她是个卖艺不卖身的主儿?
那就是说,这花魁应该也是这样的吧!无论如何,我都得先探一探对方的庐山真面目。万万不可在这个关键时刻掉链子。
在两个侍女的把关下,镜子中的自己不尤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人靠衣装马靠鞍这句话当真不是吹的。“姑娘,你是我见过最好看的女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