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林梓文靠在车门上抽烟,许墨居然连工作室都放弃了,自己真的不知道还能去哪找他。
他还记得除了那个房子,让许墨最开心的就是这个工作室了,虽然当时自己已经跟他摊牌了,可起初许墨还是那种稍微活泛一点的性子,后来大概是因为得不到回应所以才压下去的吧。
“啊。”林梓文被燃尽的烟烫到了手,连忙把它扔到地上辗了两脚。
林梓文上了车,毫无目的的开着,最后居然停在了一家蛋糕店面前。
进了店,看着格局和五年前没什么区别的装潢,林梓文有些恍惚。他走近了柜台,看到了形状早已经不一样的提拉米苏,脑子里想的全是以前。
“喜欢提拉米苏?”林梓文伸出手擦去了许墨嘴角的巧克力。
“才不喜欢,小女生喜欢的东西,我一个爷们儿才不会喜欢。”许墨下意识舔了舔林梓文摸过的地方,却换来林梓文拿着袋子挡住的一个吻。
“挺好吃的啊。小墨,承认喜欢也没关系,不一定非要女孩子才喜欢提拉米苏啊。”
?
“哼,就是不喜欢。”许墨吐了吐舌头。
“那还吃的这么干净?”
“怕浪费而已。”可是许墨微红的耳朵已经出卖了他。
后来一些日子,林梓文总是把提拉米苏带给他,然后装作懊恼的说,“哎呀,我让店员装的黑森林蛋糕,她怎么又拿错成提拉米苏了?没办法,小墨,将就吃了吧。”
这时候,许墨总会佯装生气的嘟嘴,“又是那个粗心大意的店员啊,没办法,回去换太麻烦了,就将就吃吧。”
那时,自己是喜欢许墨的吧,可那也是因为陶白的关系吗?可是陶白从来不喜欢的甜甜的糕点啊。
林梓文进了店,点了提拉米苏,坐在以前常常坐的座位上一口口吃着。
果然不好吃,大概许墨真的不喜欢这种过分甜腻里却带着格格不入的苦涩的味道。到底是谁想到让巧克力非要和咖啡在一起搅和的。
不喜欢就要大声拒绝啊,就像你喜欢一个人就要大告四方让他知道啊。一声不响的自己攒够了失望就走掉,这样算什么啊?
吃完蛋糕,林梓文径直回到了他和许墨的房子,躺在了许墨卧室里的床上,仿佛还能闻到属于许墨的味道。
可是那边许墨却准备搬去方以恒的公寓了,前些天去看过之后觉得大小正好,四十几平的单身公寓,正好适合他,采光和户型许墨都很喜欢。
于是第二天方以恒就跟他一起去过户。两个人忙乎了一个上午,那个公寓终于属于许墨了。下午许墨先回了方以恒的家,方以恒赶回了公司。
本来许墨想立刻搬家,但方以恒坚持让他住到周末,周末陪他一起搬,顺便一起去买些家庭用品。许墨没办法,只得答应。
周末方以恒拉着许墨坐地铁去了宜家,说是回来包个车就行。
去了方以恒没先带着许墨逛,反倒是跑到了卖吃的的地方排队,然后买了两个冰淇淋回来。
许墨无奈的接过甜筒,舔了一口,嗯,果然是比某记的冰淇淋好吃。
吃完了甜筒,方以恒终于舍得拉许墨去买家居了。
两个人推着车,拿了一堆小东西,凡是觉得需要的,方以恒都往车里放,不一会儿,就堆满了一车。
“要这盆草吗?特别好养活,浇水就行。”方以恒指着一旁的网纹草问许墨。
“要吧,还挺好看的。”许墨看着红红绿绿的植物,看起来特别喜人,既然很好养活,他也想给家里填一丝生气。
二人逛完了小零件到了下面提货区,寻找刚刚看好的床和桌子。
所以最后两人推着手推车去停车场的时候,必须要找一个中型的货车才能装下他们买的东西。
“哟,小伙子,搬家呀?”货车司机和他们搭话。
“嗯,帮哥哥搬家。”方以恒抢先说。
“哟,兄弟俩感情真好。”
“是呀,从小家里穷,有口吃的家里都紧着我,所以我才长得比我哥高。”方以恒还抓了抓头。许墨却在一旁心里风起云涌。
上了车,许墨还真是没忍住给方以恒打了一条消息。“你真是巧舌如簧,编故事撒谎简直脸都不红一下。”
“天赋异禀,深藏不露。”林梓文还加了一个搞笑的表情包。
不到一个小时,两个人就到家了,方以恒和许墨分工合作,许墨去放置小东西,方以恒则是在走廊帮他安装床和书桌。
等到忙完了,已经是傍晚了,两个人干脆就出去吃了,结账的时候许墨说什么也要抢单,就当感谢方以恒帮他忙活这一天。
等再回到家,许墨这家就算搬完了。这也足够让他冷静的想想未来的发展了。
其实许墨的想法已经大致出来了,他现在有足够的存款,不奢侈的话简简单单也能过日子,再去工作也只是不想浪费人生罢了。
许墨想去报一个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