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者尚可以延续,否则……血脉断
绝而已。
能有所疑,是能生者幸。
覆巢底下,奴婢恐怕并不会剩下论者去检讨应当不应当,值得不值得的是非
了。
那天晚上岭南王没有再对他的奴隶提出问题,他也没有理睬那个女人。
王只是对郡守说,我明天出城去到处走走,大概要有个三天五天,这人我就
不带着了,留她在州里给人看看消遣。
每天把她枷到你府门外边去,让人实实在在的多打几下屁股,让她记得她是
个奴才。
在以后的几年里,每一次被人带回到娜兰城去的时候,覆国的女王奴隶除镣
链铃铛之外,再被添加上脖颈和脚的重枷,整天沿着州治官府前的大路巡回示众
就成为了定例。
每到下午挑拣行人络绎过往的场合,再按到地下公开施刑,往屁股上狠打一
顿板子。
南王每次巡视守地中的各处州府,一般大概三到五天,遇到兴之所至,王不
耻下问和奴隶检讨论辩一些治国守土的正误得失,清谈漫议完毕,就是让她肩扛
踝负两具木头大板,一丝不挂的去街上巡游。
女人的臀和腿挨过一次两次笞杖之后,一般都已经红肿溃烂,不能站立和跨
步了,等到后边几天她多半只是跪伏在地下,沿途茕茕踽踽的依靠着挪动膝盖勉
力行走。
官方一直没有公布这个赤身女人的身份和罪责,只是听任坊间民众私下去交
流关于她的各种传说。
总之她必定是一个对于大周王朝非常狂妄悖逆的罪徒贼子,才会遭致这样酷
虐的严厉刑罚,关于这一点,每一个见到她神情凄怆,面如土灰,趔趄踉跄地在
重枷之下辗转挣扎的路人,都会得到非常清晰深刻的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