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路弯弯绕绕,田埂纵横交错,最后在一位放牛老伯的指引下,庄奕辰爬上一道小土坡,又绕过一丛竹子,见到了正背对他,蹲在地上喂狗的女孩。女孩有一头浓密异常的头发,乌黑,自来卷,用皮筋高高地绑成发髻,堆成很大的一坨,发质有些粗糙,莫名让他联想到某种生命力顽强的藤蔓植物。她穿着一件明黄色的碎花无袖衬衫,一只纤细紧实的手臂正抚摸着狗头。庄奕辰是没见过,他要是见过农村赶集,就会知道这种无袖凉衫,在地摊上通常卖30块2件,还能还价到25,上至80岁老太太,下至3岁小囡囡,老少咸宜,夏天穿就两个字,凉快。只听女孩嘴中念念有词,语气有点怅然:“大黄,你说他会不会来接我啊?他要是接我走,我以后就不能再喂你了,那你怎么办啊,我的小可怜。你说他会让我带你一起吗……”大黄不答,埋头吭哧吭哧地吃着。庄奕辰闻言,因疲惫赶路和在村头被无聊妇女取笑的恼怒而产生的冷漠坚硬稍有退却,想到自己此行的目的,突然就有点难以启齿,感觉自己仿佛是电视剧里的反派。不过,该说的迟早要说,不如快刀斩乱麻,自己也想赶紧离开这个短短半天就颠覆他认知的地方。日头大盛,蝉鸣正燥,庄奕辰掏出手帕擦着额角的汗水,不确定地朝那背影问了声:“请问……是秋秋吗?”对方顺狗毛的动作一顿,扭头先看向他的腿,然后缓缓抬头,小小一张桃心脸就这么仰着,下巴尖尖,唇形饱满,眉形整齐,弧度微杨,下面是一对琥珀色的瞳仁,眼形圆钝,眼角却收得锐利,像猫。她慢慢直起身子,动作也像猫科动物一样轻盈,又透着一股小心翼翼的戒备。据沉燕说,她15周岁零3个月,比林雁初还小8个月。但她明显比林雁初高,脸更小,四肢修长却并不纤弱,皮rou紧实地贴着骨骼。女孩的眼神在他的脸上停留片刻,明黄色的无袖衬衫因为久蹲有些皱,中间一排透明的塑料衣扣歪向身侧,棉质短裤下两条不甚白皙的长腿,被蚊子叮了几个形状不规则的大包。庄奕辰不动声色地皱眉,他有点强迫症,很想把她歪歪扭扭的衬衫扯正,再让她换上一条长裤,遮住那几个令他难受的非正圆红点。他想,这女孩子活得也太糙了,简直……不像个女孩。他听见她问自己,声音不免好奇,但更多是警惕。“你是谁?”他想,表情和眼神也不像个女孩,像只预感到前方有陷阱的敏锐的小动物。他想到刚才听到的几句自言自语,不禁暗暗叹气,她的预感是对的。沉凌秋只在偶像剧里见过的少年如今就站在她面前,白衣黑裤,面容白皙英俊。唯二破坏美感的,是他额角不断滑落的汗水,以及手上和他本人十分不搭的大红塑料袋,里面装着大半兜枇杷和李子。她问他是谁,心中揣测着对方的来意,其实无需多猜,必然和她那个叫林远峰的生父有关。“我叫庄奕辰,请问我能进去坐会吗?”他看上去很热。沉凌秋摇头,心说我还不确定你是敌是友,为什么要请你进去坐?对方又把枇杷递给她,她不接,原本警惕的脸罩上一层淡淡的冷漠。她想,是什么让这个形貌高贵的男孩子,对她姿态如此低下,她不记得被他得罪过。那么只有一种可能了,对方即将得罪她。“不要叫我秋秋,我和你不熟——有话请直说。”突然想到之前对大黄的自言自语有可能被这人听去,沉凌秋顿时狠狠拧眉,目露凶光。庄奕辰想到村口大妈对她“凶得很”的评价,暗中点了点头。大黄吃完饭,摇着尾巴晃到一边的树荫下躲凉,吐着舌头,兴致勃勃看着这对峙中的少年少女。碰面短短几个字的交谈,已经让庄奕辰确定林叔这个女儿跟他和林雁初的不同。言行粗鲁自不必说,最关键是眼神中仿佛无时不刻的警惕戒备和冷漠愤怒,复杂得让人捉摸不透,比之雁初清透黑眸中的柔软单纯,她那双猫科动物一样机警闪烁的棕眸让他警铃大作,想要敬而远之。他绝不能让这样一个眼神复杂、心思不纯的女孩闯入莫姨母子三人的生活,她一定会伤害到他们。想到这里,他有些歉然的心微微冷硬,表情也因为对方的骤然发难变得有些不客气。
“你妈妈那边,我骗她说是林叔叫我来的,其实不是。我来是想跟你说,我会给你一笔钱,够你完成高中和大学的学业,请你不要让林叔现在的妻子和儿女知道你的存在。”庄奕辰说完,刻意观察了下,发现对方好像没有发怒的征兆,便将枇杷轻轻放在柴火堆上,等她问他,准备给多少。女孩眨了眨眼,戒备和冷漠没了,猫一样的大眼睛,闪烁着好奇的光芒:“你说不是他派你来的,那他知道我妈给他打了电话,知道我的存在吗?”庄奕辰摇头。沉凌秋笑了下,露出一颗尖尖的小虎牙,颊边露出一枚小涡,三分甜美,七分狡黠。“也就是说……你根本没转告他?从你接我妈那通电话起,你一直都在撒谎?”庄奕辰不受她表情蛊惑,听出语气中的尖刻讥嘲,点头,缓声道:“我是自作主张了,但是,我是为了林叔一家好,我相信林叔知道了也不会怪我,因为……”“因为”后面要接的话有点残忍,他看着眼前面孔小小的女孩子,尽管眉眼不驯,但她比雁初还小8个月呢,一颗小绅士的心终究软了软。谁知女孩拍了拍手掌,一边拍一边帮他补完未尽之语:“因为他很明显是不在乎我妈的,否则不会糟蹋了就扔,十几年也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