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年焦月都是赏荷的好时候,粉白的芙蓉出水,碧色莲叶绵延十里,美不胜收。而此时姑苏城内另有一场别致的“赏莲会”,只不过赏的不是池中的芰荷,而是女子的金莲。
今夜凤栖阁便有一场盛大的赏莲会,聚集了石塘街所有ji馆中数得上名字的姑娘们,为的是选出今年的“莲中花魁”。
参赛的女子皆要坐在大堂中所架的高台之上,脱去鞋袜,露出双足,让阁中的客人们品鉴,众人再依此投票选出一位花魁。为保赛事公正,参赛女子还要着相同的衣衫,并以轻纱蒙面。评选的标准也颇为苛刻,仅仅参赛的最低要求便是双足天生娇小、柔软、白净,且没有疤痕。
混迹勾栏院的富商与公子哥们见惯了环肥燕瘦的美人,要入他们的眼必要有特别之处。
“百花之中数玫瑰香气最浓,清而不浊,我听闻前年夺得花魁的月奴姑娘为得一双香培玉琢的美足,每日浸泡撒有玫瑰花瓣的温水,再涂抹掺有玫瑰的脂膏,后来传开后众人也都仿效她的做法。更有甚者,去寻几个nai水正多的妇人,每日拿人nai沐浴,可使得肌肤白嫩如婴儿。”
顾徵今日穿了一身云纹白衣,手里握着把玉骨扇,端得是极为风雅的模样,却洋洋洒洒说了一通青楼女子的秘辛。
陆以岑正抱着腿上的美人玩皮杯儿,听见顾徵的话后一口葡萄酒差点喷shi姑娘身上的纱衣,他抹了抹下颌,蹙着眉头看向一旁正襟危坐的沈握玉:“人nai,未免也太恶心了吧。阿玉,你说是不是?”
“这般煞费苦心,还不是为了讨好在座的各位。”沈握玉淡淡瞥了他一眼,抿了一口兔毫盏中的晶莹茶水。约莫明日沈怀锦便要从金陵归来,男人鼻子灵得很,害他连一滴酒也不敢沾。
铺着锦绣绫罗的高台早已搭好,大堂中陆陆续续有人入座,这每一个座位都是明码标价的,沈握玉三人的位置自然是最好的,可将台上每个女子都看得清清楚楚,桌上摆着的茶具酒器也都是顶尖的好货。
一排排蒙着面纱的女子娉娉婷婷地走上台,遥望过去,皆是曲线曼妙的好身段,不露脸又如何,照样看得台下的男人们热血上涌,为得最先把玩美人玉足的机会,争先恐后地加码。
坐在头排的三位公子却是纹丝不动,兴致缺缺。
顾徵收了扇子,在沈握玉眼前晃了晃,“玉哥哥今日心不在焉的,这会儿发什么楞呢?”
“没什么,只是觉得这次赏莲会的美人太过平庸,提不起兴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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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徵一手撑着下颌侧眼看他,细长的眼睛笑成一轮弯月,“毕竟真正绝色的美人都是百年难遇的,旁的凡人也就算得上清秀。依我看,这台上女子的脚还不如咱们沈公子的漂亮。”
陆以岑:“你何时见过阿玉的脚?”无论是男子还是女子,罗袜下的双足几乎只有最亲密的人可以看到。
顾徵白他一眼,嗤笑道:“我俩自小一块长大,自然是在你这傻小子没来姑苏之前就见过了。”
“男人的脚怎么可能与女子的相提并论?”陆以岑摇头。
顾徵眼睛滴溜一转,笑眯眯地盯着沈握玉:“阿岑竟是不信。咱们沈郎生得这般好颜色,怎么比不过庸脂俗粉?”
见沈握玉羞恼地瞪他一眼,顾徵仍笑得粲然,拐弯抹角地说出了真正的目的:“玉哥哥不若让陆以岑这样的凡夫俗子开开眼?趁今夜你兄长还未回来,得赶紧做点有趣的事儿,我真想看台下的人为赏哥哥这双玉足肯掏出多少金银细软。”
沈握玉滴酒未沾,清醒得很,“你玩过头了吧。”他也是姑苏城有头有脸的人物,若是当场被人认出来,日后哪里还敢出门见人。
顾徵不依不饶,挽住沈握玉的胳膊,“沈公子,沈郎,玉哥哥,我拿你先前相中的那幅《山水卷》来换,那可是张僧繇的真迹,若是你肯上台,我顾某人明日清晨就把画送到沈府你,敢不敢上台?”
在座的人俱是一惊,沈握玉哭笑不得,“顾公子好大的手笔,不怕顾伯父打断你的腿?”可他也着实心痒,下个月月初便是沈怀锦的生辰,可他还未寻到一份像样的贺礼。
顾徵展开玉骨扇装模作样地摇了摇,自得道:“整个顾家都是我的,一幅画算得上什么。”
陆以岑怀里的姑娘领着三人寻到凤栖阁的鸨母,讲明了来意,鸨母心中疑惑不解,这些富家公子们玩的花样愈发奇怪了,怎地还要抢勾栏院中女子的饭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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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是纳罕不已,她却不敢多说一句,笑着唤来了两个婢子为沈握玉梳妆打扮,先是施以淡妆,清水净足,再往脚心、脚掌涂抹上香膏,又换上一身胭脂色的轻薄衣衫,往挽好的云鬓上插了一朵含苞待放的山茶花。
换好衣物后,沈握玉硬着头皮走出纱帐。
沈握玉浑身白得似一块羊脂玉,平日里不曾见阳光的双足更是白得近乎透明,这般美好到极致的脚尖踩上朱红地毯,真如一抹白雪落在红梅之上。
众人直勾勾地盯着台上的美人,身量异常高挑,身形却玲珑有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