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她脸颊热得快要燃烧,肩膀都在颤抖,可还是低声斥责,一本正经。
“你明明喜欢。”
“我不喜欢。”沈常乐重复。
“可明明氵很多,也挺缩的。”
“”
沈常乐脸上爆红,抬手给了他一巴掌,让他闭嘴。路听野胡乱擦了一把脸上粘糊的泪水,干脆不说话了,轻轻在她脸颊掐了一下,神情越发专注。
夜深,四周越发安静,霓虹一盏盏熄灭,仍然有无数不打烊的店面灯火通明。在寸土寸金的cbd,高耸入云的摩天大楼里,两人相拥,躺在舒适的大床上,温馨又惬意。
两人都松弛了下来。路听野失魂落魄地看着不远处晃动的烛火,有一搭没一搭地摸着她的后脑勺,“你是怎么知道的。”
他自以为瞒得很好,其实他也知道,他根本不用费心,傅家会把这种丑事瞒得更好,瞒得密不透风。
他的妈妈是傅家的污点,是傅家的耻辱。他要回傅家,就只能是方雅芝的孩子,而不是他妈妈的孩子。可他妈妈做错过什么呢?他妈妈是最大的受害者。
这个世界就是这样,受害者悲惨死去,加害者功成名就,受人敬仰。不公平啊。
真的不公平。
“你过生日那天吧,我无意中听到了你和傅砚泽的对话。”沈常乐慵懒地窝在男人怀里。
“昂。”他应了声,“其实没什么的。”
“怎么?”
“真的没事,不论是姓傅,认他当父亲,还是进集团卖命都无所谓的。”路听野声音还带着浓厚的沙哑,“沈常乐,你这样真的不值得。”
沈常乐没想到他还没有走出来,拿胳膊肘撞他的腹肌,“你怎么比我还在乎那点股份。我爹妈送我的嫁妆,我想怎么花就怎么花。你一大男人,婆婆妈妈,烦死了。”
“还有啊,路听野,什么叫认他当父亲无所谓,你就没骄傲的吗!你为了我,你就可以连骄傲连自尊都不要吗!”沈常乐越说越激动,语调扬高,气得眼睛都跟着红了。
路听野只是静静地看着她,磁性的声音钻进人耳朵里,令人心悸。
他说:“对啊,就是可以不要。比起你,骄傲算什么,自尊算什么。”
都只是让人难过的东西。
沈常乐一时怔住。
原来,爱一个人真的可以做到这个份上。
沈常乐忽然翻身坐起来,“那不然你跟我姓沈好了。我们去公安局改名,你就叫沈听野。反正你也无所谓。”
话落,她觉得这名儿怎么这么耳熟?随即反应过来什么,也不说话了。
路听野掀起眼皮看着她,昏暗的室内,他的眼睛格外亮,带着温度,在她的注视下缓缓开口:“本来就是沈听野。”
“嗯?”
沈常乐大脑叮了一下,瞬间的空白。
“我本来就是沈听野,我送你的画,你没有看到吗?”路听野抿着唇,手指戳了下她的眉心,“都是画的你,大小姐。”
其实沈常乐有猜测过,毕竟那组画上的女人太像她了,即使画画的人用了艺术处理来模糊,但该有的特征分毫不落,柔顺光泽的长发,微微上挑的眼睛,深邃浓艳的眉眼,甚至连眉尾下的一颗小痣都没有忘记。
猜测是猜测,她不敢下结论。她那时太害怕了。害怕路听野不单单是路听野,害怕他对她的感情比她想象中的更强烈,更执着,所以她选择抛之脑后,买下那组画后,她都不敢再去看一眼。
此时听到了答案,她反倒松了一口气,轻松的释然在心中流淌。她越发坚定了自己的选择。她的小野就该是光芒万丈,自由自在的,登峰的过程不需要靠任何人,他自有风光。
所以,凭什么要为了她陷在傅家那团死水里,凭什么要被他人摆布这一生。
“我不靠傅家也能养你,大小姐,你以后就依靠我吧。”路听野说着说着就想到他们第一次吃饭,他抢着买单却被她翻白眼,想起来真是挺好笑的,他补充:“可别嫌弃我连一顿饭都请不起了。”
沈常乐只是笑,也没说话,但感动是肯定的。这是一种很新奇的体验。
居然有男人对她说,她可以依靠他诶。
她可是沈常乐,钱多到砸死人的沈常乐,从小到大,追求她的男生如过江之鲫,就没一个对她说这种话的。
就连陈嘉岁也没有。陈嘉岁不会说你以后就依靠我吧,他只说,般般,我其实想靠自己。
这就是陈嘉岁和路听野最大的不同。路听野嘴上一口一个大小姐,其实从来没有把她当成大小姐,他把她当成他的小姑娘。一个需要保护,需要心疼,需要哄,需要依靠的小姑娘。
沈常乐展颜,笑得有些娇气,忽然拿手环住他的脖子,在他耳骨钉的地方咬了一口,“成啊。以后消费都该路公子买单了。”
“我正好看上一个包,你明天带我去买吧。还有啊,哪天我们去春和公馆找疯狂小野玩儿,我骑在它身上,你给我俩画一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