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他满怀开心地接受闻夏的夸奖:“谢谢。”
邹博彦:“……”
麻了,你俩他妈的天生一对吧?
邹博彦有点儿看不下去,总觉得再跟这俩陷入爱情的傻子待在一起,自己也会变成二百五,于是拎着球杆去看隔壁桌打球。
闻夏浑然不觉自己好兄弟、好发小、好僚机的离开,他想了想,对林风起说:“要不然,我示范一下给你看?”
林风起:“好。”
闻夏也没动刚刚那颗往边儿上滚了点的白球,而是找了个合适的位置,手撑在桌面上架起球杆儿,身子伏下去。
闻夏的手很好看,修长白净,架在桌面上时骨节分明,青色的血管在白皙皮肤下蜿蜒,随着力道的绷紧而微微凸显,袖子因手臂伸直而往后缩,露出一截手腕,腕骨在灯光下泛着玉石一般的冷感。
衬得那截手腕既纤瘦又有力。
林风起看着,耳朵不自觉更红了。
他轻轻吐了口气,往后退开半步,仿佛那里有一团火在烧似的,他必须得离远一点,以免引火烧身。
球杆往后微收。
再击出——
“啪、啪”两声。
一杆进洞,利落干脆。
闻夏打完这杆球,直起身,球杆在手掌微微下滑,抵在地上。他站在球桌边冲林风起一笑:“怎么样?”
眉眼飞扬,恣意又张狂。
林风起仿佛看见了当初那个少年。
少年每次打篮球时,他都不想参与,只在一边看着,因为这样才能将注意力都放在闻夏身上。如果和闻夏一起打球,他觉得自己可能会因为太过关注闻夏而完全忘了传球,这样害人害己,不太好。
闻夏篮球打得很好,也很会热气氛,只要有他在,篮球场永远是热闹的。他在球场上奔跑跳跃,身姿矫健,一静一动都非常赏心悦目,尤其投篮进球后他都会往场外看过来,眉飞色舞,笑容灿烂,飞扬又恣意,永远充满生机。
耀眼到他甚至不敢直视。
眼前的人忽然与少年的面孔重叠融合,而这次林风起有了直视阳光的勇气:“嗯,很漂亮的一球。”
语气中难得显露出一缕柔煦。
——似乎是头一次,被林风起这样直白地夸赞。
闻夏反而感到莫名的不好意思,他目光微错,摸了摸鼻子,却又止不住嘴角上扬,囫囵地谦虚道:“还行吧。”
他清了清嗓子,说:“你要不要继续试试?”
林风起:“好。”
闻夏重新给他摆了摆球,配合他扮演的一个假初学者形象,还将彩球专门放到洞口,再将白球放到不近不远的距离,假装什么也没看出来,陪他训练准度。
就在林风起也装模作样地伏下去边准备边思考这一杆要怎么把戏做足时,又一拨人从楼梯走下来。
这一拨人以领头的人为中心,往这附近的空桌子走来。
而领头的人一下子就看见了闻夏,瞬间垮起个批脸:“闻夏?你怎么在这儿?”
听见这个声音,林风起击出去的杆这次是真的歪了。
“……”
他起身看过去。
看见林风起,方淮的臭脸愣了一下:“林总?”
其实经过廖星沉那桩乌龙,林风起不是没有反思过自己的胡思乱想,他心想,既然廖星沉搞错了,那方淮会不会也是他搞错了?
也许他不该那么情敌眼,看谁都觉得对方要跟自己抢闻夏。
但是……但是方淮他不一样啊!
闻夏做梦都在叫他的名字!上次方连树生日宴,回家路上闻夏自己也承认了!
于是林风起又觉得自己还是有必要提防一些人和事。
他这次给了自己一个试错的空间,他决定再好好观察一下闻夏对于方淮的反应。如果有机会的话。
——机会,这不就来了吗。
林风起的视角,能将方淮和闻夏都看在眼里。
他点点头,礼貌道:“小方总。”
然而刚打完招呼,他就看见闻夏不动声色地——把戴在手上的,和自己一对儿的戒指给摘下来,塞进了口袋儿里。
林风起:?
而在他愣神的时候,闻夏说话了:“怎么,我不能在这儿?”
方淮的注意力立马挪到了闻夏身上,冷嗤:“能不能我管不着,但咱们闻大少爷不是好久都不肯来了吗?难道是怕遇见我?”
林风起:!!!
*
作者有话要说:
林总:呆滞.jpg
-
第39章 情敌实锤
不是林风起愿意多想,而是闻夏的举动、这寥寥两句对话,藏着的信息量实在过于大了。
这个对话,它合理吗?它正常吗?
林风起还懵着,就听闻夏一句:“谁说的,我特别想见你,要不是时间不允许,我还想天天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