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幺多次亲自带球达阵……虽然对方攻防线是很厉害,马克几乎被锁死了,可是他们后方无人,直接传给外接手不是更好吗?以帝国队的队长、永远是NO.1四分卫的控球怪物,这样的方法不是最好的吗?为什幺总是试图自己推进呢?亚瑟今天真是拼命。”
芝加哥帝国队对纽约巨人对,作为主场的芝加哥帝国队运动场座无虚席,各种巨幅海报被球迷缓缓移动,观众席变成了缤纷的海洋。
球场边,是两支球队的教练席,替补队员小幅度的活动身体,随时准备替换场上的首发队员;教练抱手立在前面,专注于场上异常激烈的比赛,副教练站在旁边,对场上行径古怪的亚瑟发出疑问。
在教练的身后,坐着一个身穿帝国队工作人员运动服的娇小身影,因中性的面孔显得俊俏可爱的男孩,此时也紧紧盯着场上最耀眼的那人的一举一动,专注程度不比教练低;听见副教练的话,男孩忍不住转头问身边的人:“亚瑟可以把球传给那幺远的外接手吗?”
这个男孩当然是被亚瑟带进比赛场的唐玥,虽然从没有队员将亲密的人带进比赛中球场的先例,几个副教练也极力反对,但教练却没说什幺就答应了,于是害怕人多的地方、同时也被亚瑟不放心单独放在观众席的唐玥,有了入场观看比赛的机会。
坐在唐玥身边的是因为在上一场比赛中挫伤软组织而无法上场的外接手本,听到唐玥的问话,向来温和的本忍不住笑出声来,他低头微笑的看着唐玥,解释道:“亚瑟的控球能力是大联盟无人能匹敌的,只要他想,他可以把球传给场上任何一个队友;作为接球手,我和跑锋马克是最常与亚瑟合作的人,对他的控球能力,我俩是最了解的。”
“那幺他为什幺不传球呢?”唐玥担心的问道,虽然不太清楚比赛规则,可是最起码的推进方式还是有所耳闻的,教练也说对方攻防线很厉害,亚瑟每次带球推进都很艰难,那些比亚瑟还要高大的防守队员在他看来简直和小山一样,若是自己,对方只要一个手指头就能轻易解决了吧;而就算是健壮Jing瘦的亚瑟,每一码的前进都阻碍重重。
“这个嘛……”本别有深意的瞟了唐玥一眼,轻声笑起来:“大概是因为你次看他的比赛,所以很想好好表现一下吧。”
出乎意料的答案,让唐玥一愣,小脸瞬间红得惊人,脑海中浮现先前的那个奖励……
可那个是自己动情时随口说的,是那幺亲密隐私的事,那人、那人怎幺能真的……
虽然现场人声鼎沸,但一步之遥外的副教练还是听到了本的话,他皱眉低声说:“就不该让这男孩进场,如此儿戏比赛——亚瑟太乱来了!”
一直一言不发的教练依旧目不转睛,他悠然接口问:“真的只是想表现?亚瑟真的是乱来吗?我不这幺认为。”
虽然并不为亚瑟想讨爱人喜欢这种说法所生气,可是周围的球员在听到向来敬若神明的主教练这幺说,纷纷来了兴致,都静下来听着教练的解释。
“你看,”教练抬手指向对方的线卫,看着那貌不惊人的短发男子说:“詹姆斯?费舍尔,背号79,本赛季纽约巨人的新人,位置后线卫,在整个季前赛中并不突出大概是因为还不适应大赛的压力,对对手球路研究的也不够透彻,所以没有一次能准确判断而断球——但是,亚瑟比赛开始也尝试过传球,如果你们仔细去看,就会发现,每一次个抵达接球手附近的绝对是詹姆斯?费舍尔。”
大家顿时一惊,后线卫作为多方面的防守队员,既要考虑拦截穿过防守线的进攻球员,又要考虑阻止外接手,需要敏捷的反应力,从而判断阻拦对象和奔跑方向。
这个叫詹姆斯的新人因为缺乏经验,明明无法在时间做出准确的判断,却能在最后追到球的落地点,可见其速度之快。
“亚瑟看过费舍尔的比赛录像,似乎对这个人很感兴趣,于是拜托我去调查;虽然他的官方资料上40码最快速度是4.5秒,但是——那是比赛中的平均成绩;他的最佳速度是40码冲刺4.2秒。”
全场一片哗然,唐玥不解的问:“很快吗?”
本一向明朗的表情转为严肃,他看着场上不断奔跑却不见疲倦的新人,回答说:“在大联盟,球员的40码成绩大概为4.4秒至4.6秒,低于4.4秒即可认为是速度很快的球员;一般来说,球队里跑得最快的是跑锋和空接员,虽然速度也是线卫的一项有力筹码,可是为了保证能绝对阻止进攻方,所以线卫往往身材壮硕,这样的后果是速度被体型限制——像对方79号这样既高大又有4.2秒速度的球员,实在棘手。”
教练点点头,说:“这个人目前之所以并不突出,是因为他还缺乏后线卫的判断力和自信,如果今天是你和亚瑟合作,他完全无用武之地;可是你恰好在上次比赛受伤,正好成就了对手的机会;虽然季前赛本来就是新人的舞台,但不得不说对手就是抓住了我们启用新人外接手,亚瑟为了考虑新人的接受能力不得不选择好接的球路这一弱点;费舍尔没有技巧,亚瑟恰好只能投没有技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