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一起住吧。”
两道声音同时响起,我哥的语速比我要快,生怕我抢了什么。
我本来想说,既然上班了,那么我一会就回到自己家,可我哥却和我说让我搬过来和他一起住,两者截然相反,我们两人对视许久,就像拔河的两端谁都不愿意松了力,就此输掉。
灯光忽闪了一下,我将视线移开,撅了撅嘴,对我哥说
“好吧,就搬过来住吧。”
我哥伸手搂住我的肩膀,带着笑意和我细数搬过来住的好处
“这里离出版社近,你上下班很方便。”
“哥还能照顾你。”
……
我听得简直有点想笑,要不是我们两人上午刚上过床,我都要怀疑我们两个是模范兄弟了。
哥哥关心弟弟生活起居,弟弟耐心地听哥哥说着。
不过现实却更加让人难以启齿,我哥只关心我的屁眼紧不紧,嘴唇软不软,而我只关心我哥操的深不深,用不用力。
“哥。”
我打断他的话,伸手指向立在电视柜旁边的大提琴,好奇开口
“那是你之前的那把琴吗?”
我哥顺着我手指的方向看过去,笑着点了点头。
“是那把琴。”
听了他的话,我想要往上提一提嘴角,可是却失败了,我的嘴角像是挂了千斤顶一般,提不起来。
“你什么时候把那把琴赎回来的啊。”
我面色平静,甚至冷静地不像话,这一点超出了我哥的预料。
不过我哥没猜错,我本来是想要笑的,只可惜,我嘴角的力气实在没有千斤以上,不然我绝对会给他一个大大的灿烂的微笑。
我哥神色暗了暗,眼中的黑色浓得像化不开的墨,他看向我的目光又深又沉,开口竟然有些哑
“你不开心吗?”
他小心翼翼地试探,这样简直不像他。
实在没了办法,我用尽全身力气和重力作对,强颜欢笑
“怎么会,我要替哥开心才对,兜兜转转那把琴又回到了你的身边。”
与重力作对的后果就是满嘴都是血腥味,无形的鲜血从我的嘴角流下,嘲笑我的不自量力。
一把大提琴,十多年的时间,都不放弃对它的寻找,可我是他的亲弟弟,这世间最爱他的人,他又是怎么忍心抛下我,不闻不问的呢?
那把大提琴价格不菲,我很早就知道。
当年是爸爸亲自飞去欧洲将那把大提琴带了回来,交到哥哥手上的时候,对哥哥说
“这把大提琴是纯手工制作的,花费了数年的时间才制成,有市无价。”
那时候我才五岁,但也记住了这句话,以及哥哥的神情。
是爱护的,珍惜的,喜悦的。
像是得到了稀世珍宝,当然这把大提琴就是稀世珍宝。
与那时的神情形成对比的,是我哥下了很大决心忍痛将这把琴卖掉时的神情。
不舍的,遗憾的,他失去了生命中重要的东西。
我的记忆力向来不好,但却能清楚地记得有关于我哥的每一个重要节点,他的表情以及他说的话。
那时他说
“没关系墨墨,你最重要。”
他说我和那把琴相比,我更重要,可是现在呢?天平究竟向哪一端倾斜了呢?我丧失了思考的力气。
“墨墨,那把琴被一位收藏家买走收藏了起来,被保存的很好,他很爱惜所以我花了五倍的价钱才将它买回来。”
他搂着我,和我一起倚靠在沙发上,脑袋靠在我的肩膀上,视线落在那把琴上。
五倍的价钱,当年我哥卖掉那把琴得到了三百万,而如今,他花了一千五百万才将它买回,放在客厅显眼的地方,连碰都不舍得碰,原来他也是个念旧的人啊?我早就应该知道的,不然为什么刚刚重逢,连话都没说几句就要和我上床呢?
他念的是我还是我的身体,我也值一千五百万吗?不对,当年他说我比三百万重要,但是没说我有一千五百万重要。看来我真的是病得不清,竟然和一把琴和一堆钱比了起来。
想念是可以具象化的吗?那爱呢?如果可以的话,我早就成为亿万富翁了。
未免太过可笑,我嘲笑着自己,竟然笑出了声。
“在笑什么?嗯?”
我哥的脑袋离开我的肩膀,我失去了我哥头发柔软的触感。
我将刚刚的想法简化了一下,说给了我哥听
“在想象自己成为了亿万富翁。”
我哥笑着捏我的鼻子,对我说
“不用想,你就是。”
“哥的钱就是你的钱。”
对啊,我都快忘了,我哥现在可是大老板了,管着好几家公司,甚至还有其他的产业,所以一千五百万对他来说又算得了什么呢?三百万就更别提了,随手一挥,便撒出去了。
就像我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