些法律专家、人民群众对修改婚姻法的意见,在东城、西城、玄武、白虎等区了
解情况,并研究有关婚姻家庭的国内外规定,于今年8月提出了婚姻法修正案
(征求意见稿),经征求希尼国有关部门和东帝州民众、法律专家的意见,进一
步研究修改后,现提出婚姻法修正案(草案)。
草案在现行婚姻法的基础上,从我国实际出发,坚持婚姻家庭的基本制度和
基本原则,注重可操作性,将行之有效的有关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的规定,尽量
吸收进来,针对存在的问题,尽可能作出补充规定,以更好地维护平等、和睦、
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精神文明和物质
文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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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草案的主要内容和问题说明如下:
一、关于重婚问题
近几年由于东帝州经济发展停滞,新增就业岗位逐年下滑,失业人数雪崩式
增加,导致东帝州人民业余时间大量增加,婚外生活增多,重婚现象呈增多趋势,
甚至一夫多妻、一妻多夫婚姻情况出现,严重破坏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违背社
会道德风尚,导致家庭破裂,性暴力犯罪增加,影响社会安定和全州生殖安全,
导致我州生育率出现负增长,直接危及我州未来发展。
对这一问题,一方面应当进一步宣传、贯彻婚姻法,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
弘扬传统美德,抵御腐朽思想的侵蚀,形成新的婚姻和生育观念,预防重婚现象
的发生。
另一方面,为了进一步完善法制,加大遏制重婚的力度,草案规定了以下内
容:
1、在总则中规定夫妻应当相互忠实,相互扶助,如与婚姻关系外的人员发
生性关系,需要另一方在场并有同意授权书。
2、规定禁止重婚和其他违反一夫一妻制的行为,尊重夫妻双方婚内权益,
在双方同意情况下可以转让婚内权益,有效期不得超过9个月
3、在法律责任中规定,对重婚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规定因一方重婚,另一方要求离婚的,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5、规定因一方重婚而导致离婚的,无过失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包括性损
害赔偿)。
二、关于家庭性暴力
我州对家庭暴力的态度,历来是严厉打击家庭暴力的违法犯罪行为,全力保
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权益。
近年来,我国家庭性暴力问题在一些地方比较突出,
因家庭性暴力难以界定导致离婚和人身伤害案件增多。
为了明确禁止未授权的家庭性暴力,加强对受虐者的保护和救助,并考虑到
婚姻法和其他法律有关惩治家庭性暴力违法犯罪行为的规定相衔接,草案作出下
列规定:
1、在总则中明确规定禁止未授权的家庭性暴力或以其他性行为虐待家庭成
员。
2、实施家庭性暴力或以其他性行为虐待家庭成员,需征得本人同意,并由
州公证处公证,由公安机关依法备案,否则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予以行政处罚;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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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性暴力,受虐人可在该修整案生效之日起请求公证处
公证和公安机关备案,也可以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临时备案(该有效期
30天)。
4、实施家庭性暴力或以其他性行为虐待家庭成员,不得残害受虐人身体,
不得破坏受虐人生育能力。
5、一方以性暴力或其他性行为虐待家庭成员,一方要求停止的,另一方要
立即停止,否则视为违法。
6、因性暴力或其他性行为虐待家庭成员导致离婚的,无过失方有权请求损
害赔偿。
三、关于结婚条件以及无效婚姻
现行婚姻法规定,患HIV未经治愈或患其他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的,禁止结婚。有关部门和医学专家提出,HIV是一种普通的慢性传染病,现在
对HIV已有较好的治疗方案,可防可治不可怕,我国近年来已经基本消灭HIV因
此,草案在禁止结婚的条件中保留了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删去了
有关HIV的规定。
现行婚姻法规定了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以及法定婚龄和禁止结婚
的条件,对违反这些规定结婚的,草案增设了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制度。草案